全国首个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发布 降低积涝触电风险有标可依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2日
央广网广州6月11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粤市监)11日上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系列地方标准”。
《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是国内首个针对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安全标准。《规程》包括户内、户外和水下三个标准,涵盖用电全领域形态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用电全环节,将为规范公共场所涉电装置、防范汛期积涝触电事故等提供科学指引,是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能源局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贯彻“严守安全底线”使命的重要举措。《规程》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降低汛期积涝触电安全风险。针对广东台风多、强降雨多容易造成内涝的气候环境特点,对线路接地高度以及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可以有效预防汛期内触电事故。如规定线缆接线盒的高度不低于0.5米,户外的用电设备基础高度由现有规范要求的200毫米提高至500毫米,地势低洼或易发生内涝区域的配电箱采用壁挂式,户外用电设施杆体检修门下沿距地面不应低于0.5米,并强调考虑所在区域历史水淹最高位置的影响,降低因受潮或水浸引起漏电的风险。
二是突出安全用电标准统一性规范性。现行公共场所用电标准多为2011年前颁布,对防水浸、防潮规定不多,且表达模糊,缺乏针对户外广告灯箱、城市照明、交通设施等用电设备的设计、施工、验收的统一标准,导致用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规程》通过建设全省统一的户外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标准,规范了全省户内、户外、水下三个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将全面系统保障用电安全。
三是突出保障安全用电的实用性和前瞻性。为确保标准的实用性,《规程》研制过程中,专门在全省21个地市路灯照明、监控安防、酒店业、交通信号、广告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等34家单位进行标准验证,全部通过验证。《规程》还主动适应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快递柜、视频监控等新生的用电业态,在技术上要求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末端加装漏电保护开关,人手可及的插座必须使用安全插座、彩灯使用安全电压等;在管理上以产权明晰责任,要求有安全预控方案并按要求由有专业资质人员巡检,确保公共场所人身安全。
发布会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起草单位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涉电公共安全宣传力度,把用电安全与交通、防汛安全一并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科普宣传等范畴,普及群众的安全用电知识,切实保障公共场所群众用电安全。